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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使用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用户短信服务(以下简称"ESMS服务"),该"ESMS服务"是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与中国几大移动通信集团联合为各类企业集团用户(以下简称"企业集团用户")提供的面向该"企业集团用户"的客户及员工中使用GSM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服务的群体(以下简称"移动用户")的中文短信增值服务,其主要特点是"企业集团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和公司内部管理情况定制相应信息,通过"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及时全方位的短信平台支持服务,向企业客户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信息,或向本公司员工发送公司内部管理信息。
1、 服务条款的确认
"企业集团用户"在点击"我同意"键并完成登记注册程序时,即已表明其符合开立账号的条件、同意不加修改及保留地接受并严格遵守本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用户短信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中所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2、 开通服务
"企业集团用户"必须完成下列程序方可成为"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ESMS服务"的用户:
2.1 在注册用户时,"企业集团用户"应按照"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该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如企业集团用户在注册时资料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联系者,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有权定删除该企业集团用户账号。
2.2 "企业集团用户"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后,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将及时确认,开通服务。企业集团用户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测试,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为所有企业集团用户提供免费10条测试短信;
2.3 "企业集团用户"须在获得开通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交纳短信服务费。"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在收到"企业集团用户"交纳的短信服务费后1个工作日内即开通"ESMS服务"。
2.4 超过上述15个工作日的交费期限,"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根据"企业集团用户"注册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发出交费通知,若"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在发出该通知后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该"企业集团用户"交纳的短信使用费用,"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有权决定删除该"企业集团用户"注册的账号。
3、 计费方式和服务费用的支付
3.1 "ESMS服务"费用采用预付方式。"ESMS服务"开通前"企业集团用户"利用免费10条短信对"ESMS服务"进行测试;之后企业集团用户"可根据其业务情况估计出其近期所需的短信条数,并预先向"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支付费用购买足够数量的短信。"ESMS服务"的具体价格和计费方式在本"服务条款"附件中列出,"企业集团用户"可选择适合自己的付费方案。
3.2 当"企业集团用户"已预购的短信数额剩余百分之十(10%)时,"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发出通知提醒"企业集团用户"购买更多的短信。若在"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企业集团用户"为购买更多的短信预付的"ESMS服务"费用,"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公司将停止"ESMS服务",但将为该"企业集团用户"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已注册的账号,但最长不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
若"企业集团用户"在上述三十(30)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再次预订短信条数并交纳预付费用,则"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在收到预付费用后的两(2)个工作日内,为"企业集团用户"重新开通"ESMS服务"。
3.3 付款方式
4、 企业集团用户行为
4.1 "企业集团用户"不得通过"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提供的"ESMS服务"发送包含下列内容的短信: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
(10)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认为将损害"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利益或商誉的信息;或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2 "企业集团用户"享受"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提供的"ESMS服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1 "企业集团用户"发送短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2 "企业集团用户"仅向其现有的客户和员工中的"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不得发送短信广告,不得将任何移动用户的号码按顺序排列发送;
4.2.3 "企业集团用户"不得将"ESMS服务"以任何形式用于非法的或被本"服务条款"禁止的目的;
4.2.4 "企业集团用户"不得利用"ESMS服务"干扰或混乱互联网络服务或移动网络服务,影响其它用户的正常使用。
4.2.5 遵守本"服务条款"、商业道德和商业惯例。
5、 企业集团用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
"企业集团用户"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自己的账号密码,并应尽力维护其账号和密码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若出现账号和密码泄露事件,可通过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暂时停止"ESMS服务",并可重新申请账号。"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可以在该"企业集团用户"对上述行为进行调查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 用户信息的保护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保证为其在提供"ESMS服务"过程(包括申请账号时)中知悉的与"企业集团用户"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用户信息")保守秘密。未经该"企业集团用户"事先同意,"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不得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用户信息",除非"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本着诚信原则认为此种行为是必要的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 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之要求;
(2) 为维护"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之合法权益、合法服务程序或根据技术维护之要求;
(3)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的需要。
(4)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认为应披露的其他情形。
7、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7.1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可事先通知全体或部分"企业集团用户"其将变更、中断或终止所提供之"ESMS服务","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对此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截止至"ESMS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之日"企业集团用户"未消费之短信服务费。
7.2 若"企业集团用户"违反了本"服务条款"第4条和其他相关规定,"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向其提供全部或部分"ESMS服务",而无需给予通知,该"企业集团用户已经预付的"ESMS服务"费用则不再返还。同时,"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以其系统记录作为该"企业集团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第4条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依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3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根据上述第8.1条款或8.2 条款终止"ESMS服务"后,"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不再保留"企业集团用户"账号中的任何内容或将其未发出之信息传送至"移动用户"。
8、 免责
8.1 若"企业集团用户"因未遵守上述第4.2条发送信息或发送第4.1条禁止发送的内容而侵犯了"移动用户"的合法权益,或给"移动用户"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则"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不对此向"移动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8.2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对因"企业集团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ESMS服务",或因"企业集团用户"传送的信息发生变动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除根据本"服务条款"第4.1及4.2条款所述之标准采取行动外,对"企业集团用户"所发送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不承担责任。
8.4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对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承担责任。对由于中国移动通信企业的通信线路或网络、"移动用户"所在位置、"移动用户"关机以及其他技术原因而导致"移动用户"不能或迟延接收信息或阅读短信时出现乱码,"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赔偿
"企业集团用户"同意,若因其根据本"服务条款"接受"ESMS服务"向"移动用户"发送信息而导致"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遭受来自"移动用户"的索赔或诉讼,"企业集团用户"须向"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使"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免受损害。
10、 适用法律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下简称"中国法律")进行。如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与"中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中国法律"重新做出解释,该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11、 争议解决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在争议开始后三十(3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则"企业客户"或"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均可根据"中国法律"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 服务条款的修改与完善
12.1 "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可根据不时修订或颁布之"中国法律"或行业规范,而不断完善和修改本"服务条款"。"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计费标准之变更)而不需要事先知会任何"企业集团用户"。
12.2 本"服务条款"内容一旦发生变动,"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本"服务条款"的变更自上述页面发布之日起第三(3)日生效。"企业集团用户"应定期查阅本"服务条款"及相关页面发布的修改内容。
12.3 如"企业集团用户"在上述页面公布后,变更后的"服务条款"生效前,未对本"服务条款"的变更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变更后的"服务条款";若"企业集团用户"不同意所变更的内容,则可以不再向"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预付"ESMS服务"费用以购买更多的短信。"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本"服务条款"第3.2条款终止"ESMS服务"并删除该"企业集团用户"的账号。
13、 服务条款的解释
对本"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
14、 意见及建议
"企业集团用户"对"ESMS服务"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户服务部门与"深圳市嘉盈资讯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咨询热线:0755-83678764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678764
客户服务传真:0755-8367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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